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近4个月后,ST证通于9月4日收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因子公司虚构业务导致公司利润虚增,ST证通和多名相关责任人均被给予警告,拟罚款金额合计达1070万元。
虚构业务造成两期年报虚假记载
今年5月底,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ST证通被证监会立案。9月4日,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
经查明,2015 年,该公司收购广州云硕70%股权,将广州云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。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4日,广州云硕与紫晶存储签订6份采购合同,约定向紫晶存储采购存储设备、管理软件等产品,合同金额合计2177.4万元。
2017年11月1日、2018年8月23日,广州云硕分别与北京一点签订销售合同,约定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,合同金额合计2648.14万元。上述采购、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,均不具有商业实质。
通过虚构上述业务,广州云硕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764.15万元,虚增营业成本 1256.41万元,虚增利润 507.74万元;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688.62万元,虚增营业成本604.62万元,虚增利润84万元。
广州云硕上述行为导致ST证通2017年、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.74万元、84万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.78%、12.52%。公司2017年、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此外,2021年11月29日,ST证通披露《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》,该文件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。上述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。
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拟罚款金额合计1070万元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深圳证监局拟决定:
一、对ST证通给予警告,并处以400万元罚款;
二、对曾胜强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万元罚款;
三、对许忠慈、张涛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;
四、对黄毅给予警告,并处以100万元罚款;
五、对周军给予警告,并处以70万元罚款。
以上罚款金额合计达1070万元。前述被处罚的相关责任人里,曾胜强时任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;许忠慈时任公司董事、副董事长或副总经理,兼任广州云硕董事长、法定代表人;黄毅时任公司财务总监;张涛时任广州云硕总经理或董事,负责广州云硕经营管理,组织策划了相关财务造假行为;周军时任广州云硕财务总监,参与实施了相关财务造假行为。
ST证通表示,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。公司将吸取教训,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,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公开资料显示,ST证通是一家业务涉及IDC及云计算、金融科技等领域的现代化高科技企业。
今年上半年,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.03亿元,同比下降21.52%;归母净亏损额为3898.98万元,同比下降272%。截至报告期末,公司股东总户数为6.3万户,相较于一季度末下降了28.4%。
截至9月4日收盘配资平台炒股配资炒股,ST证通每股报3.31元,年内下跌68%,公司市值缩水至20亿元。